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2025-2026 年区域客服环节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省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2025-2026年区域客服环节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2025-2026年区域客服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HNXZ-2025-LYFGS-RKZB-0029-30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区域客服外包服务采购,主要负责全市工单的派单、催单,并按集团要求及时响应客户;负责审核协同客服的工单反馈内容,并进行客户回访,确认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工单一次及时有效解决;负责特殊工单联系主导说明情况,争取无责完案;负责内部客服审核、监控直派调度的及时反馈;负责审核申诉材料并提交;负责重点申投诉的处理;负责按日、周、月提供具体数据分析,并定期在区域内进行客服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定期或定时进行案例分析和数据通报。
2.预算明细
本项目年度预算约为86.33 万元。
| 标段划 分 | 采购内容 | 控制单价 (含税,元/ 件) | 预计年工单 量(件) | 预计年度 预算(含税, 万元) |
| 标段一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 阳市分公司2025-2026年区 域客服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 2. 1989 | 392600 | 86.33 |
注:1.外包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外包人员薪酬、社保企业缴纳部分、意外险、
劳动保障、服装、外包商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2.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控制单价和预算金额,其投标(响应)将被否决。
(二)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包,选取1 家成交供应商。
(三)阶梯控制价及说明
| 阶梯 | 月均处理量(件) | 最高限价(元/件) | 备注 |
| 1 | 0-35000 | 2.1989 | 以甲方实际月均处理量为核算口 径,达35000件以上,月均工单 量每上升5000件,最高限价下浮 1% |
| 2 | 35001-40000 | 2. 1769 | |
| 3 | 40001-45000 | 2. 1551 | |
| 4 | 45001-50000 | 2. 1336 | |
| 5 | 50001-55000 | 2. 1123 | |
| 6 | 55000 | 2. 0911 |
(四)采购结果有效期
采购结果有效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工单量、作业流程调整等造成需求出现重大变更,采购人也可要求中止合同重新采购,但需提前三个月通知成交供应商。
合同履约期间如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或列入集团公司、省分公司黑名单或其他退出行为,合同自动终止。采购金额满总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5.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7.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9.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为岳阳市外地企业,须在岳阳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承诺成交后1个月内在岳阳市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采购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且不视为违约。(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2.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供应商派驻在采购人处的员工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供应商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采购人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供应商派驻在采购方处的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采购人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要求在湖南省内为其员工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防寒费。供应商按季度定期将涉及的员工信息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购买社保情况、防暑费、防寒费发放情况等报送给各市州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部门),如发现有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的情况,将终止与供应商的外包合同,并将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
(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4.为便于业务管理,供应商(乙方)承诺成交后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代理金融网点开设邮政储蓄银行一般结算账户,用于与采购人(甲方)的外包费用结算。(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5.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非因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单位必须在30天内完成外包服务承接。采购人现有的外包人员中符合本项目外包人员资质要求的,成交供应商自愿接收。(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须具有人社部门发布的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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