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 2025 年粤西(湛江)邮件处理中心笼车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2025年粤西(湛江)邮件处理中心笼车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2025年粤西(湛江)邮件处理中心笼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ECOM-2025-BD02-1372/GDZJ-2025-0040三、采购内容:本项目购置粤西(湛江)邮件处理中心200台笼车,其中包含但不限于配送、安装、售后保修等相关服务。
四、采购预算:项目预算费用约27.08万元(含税)。
五、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有效。
六、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注:(1)供应商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应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湛江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评审时以采购代理机构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提供一张 2025年1 月1 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五)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最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且最近三年在采购人项目中没有出现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注:供应商须提供书
面承诺。】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
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八)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九)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70800.00 元/含税,其中笼车单价限价为 1354 元/台(含税),如供应商单价报价或总报价如高于某一项最高限价,其投标响应将被否决。【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八、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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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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