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 2025 年后宅集包点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 2025 年后宅集包点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 2025 年后宅集包点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5072;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后宅集包点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含:邮件搬运、混合收寄、分拣、扫描、验视贴标、安检、集包、封发、封包、装车、循环邮袋整理、场院内车辆的管理、智能跟单处理、退件及异常件处理等。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 个标包,中标1 家供应商。本项目服务期3 年,预估金额6737万元(含税)。
| 标 包 号 | 序 号 | 服务项目及内容 | 业务量区间 (月日均处理量) | *采购限价 (含税) | 预估金 额 (含税) | 评分 权重 |
| 1 | 1-1 | 部处寄包:理内 搬运、混合收寄、 分拣、扫描、验视 贴标、安包、包袋 车、循环邮袋整理 、场院内车辆的管 理、智能跟单处理 、退件及异常件处 | 50万件(含)以 | ≤.1188元/ | 6737万 元 | 7% |
| 1-2 | 50万件-55万件 (含) | ≤0.1058元/ 件 | 8% | |||
| 1-3 | 55万件-60万件 | ≤0.1033元/ | 22% | |||
| 1-4 | 60万件-65万件 (含) | ≤0.0979元/ 件 | 25% | |||
| 1-5 | 65万件以上 | ≤0.0952元/ 件 | 38% |
备注:
1.供应商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外包单价包含人力和设备两部分,其中设备费单价按月日均处理量阶梯定价:50 万件(含)以下 0.0124 元/件;50 万件-55 万件(含)0.0107 元/件;55万件-60 万件(含)0.0098 元/件;60 万件-65 万件(含)0.0090 元/件;65 万件以上 0.0084 元/件。
3.设备费支付:当乙方3 年内集包处理的业务量达到67619 万件时,甲方不再结算支付设备分摊费。若3 年结束未达到该业务量,双方合作良好再次续约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未到达到业务量的设备分摊费。
4.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按实结算。
5.结算业务量取数口径 :新一代寄递平台——监控统计>订单综合统计>收寄方式统计。取数系统如有更新,按照系统最新版执行。
6.外包服务费采取全量靠档。计算公式:全量靠档为 An×b(An 为以当月结算量b 为基数所在的分档价格,b 为当月/日全量结算数量)。
7.供应商资源配置
(1)拟投入设备:要求配置分拣设备,处理能力适当超前,分拣效率5 万/小时,配备邮件安检设备。设备需全新设备投入。(2)场地要求:在复兴后宅5 公里以内租赁单层使用面积不少于3000㎡的场地,9.6 米车装车发运垛口不少于3 个。
投标人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场地寻找和工艺设备布局。中标人前期需要将场地和工艺流程通过甲方审核后方可施工。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中标人过错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设备无条件归招标人处理。
(二)报价:本次外包采购带设备外包,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设备费(自动化设备及辅助线、混合收寄台席、皮带线、九宫格、装车伸缩机、安检机、监控设备、电脑、PDA、蓝牙打印机、进出倒闸等)、房租、水电费、服装费(非邮政标志服)、物料(除编织袋)、耗材(预制总包带牌、封包线)、网络费、安检、税费等所有费用。
*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按“量增价减”原则(符合 a>b 方为有效报价),并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
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三)项目地点:义乌市
(四)服务期:3 年(自设备正式投产之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前6 月或采购费用达到本项目预算总金额 6737 万元前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一年(续签合同满一年或结算总金额达到2245 万元时,合同终止)。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需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超 1000 万的出口邮件内部处理业绩(仓配项目除外)(提供合同,发票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本项目不接受义乌邮政分公司的揽收外包供应商参与投标。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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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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