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邮政分公司车管政务通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渝水区邮政分公司车管政务通系统项目”(项目编号:03-10-04F-2025-D-F-E2980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渝水区邮政分公司车管政务通系统项目二、项目编号:03-10-04F-2025-D-F-E29800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车管政务通系统与新余市车管所系统对接。
(二)标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包采购。
(三)项目采购预算(或预估采购金额):本项目预算为18 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响应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响应人声明函或响应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二)限制响应情形(响应人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
(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
(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响应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三)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提供:
响应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响应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注册之日至响应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社保的凭证)。
(四)响应人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响应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成交后,在与采购人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时,自愿遵守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的安全管理责任及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4.响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响应人逐项提供承诺函)
五、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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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