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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26年至2028年除防冰液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26 年至2028 年除防冰液项目招标公告(0747-2560SCCZAB4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2026 年至 2028 年除防冰液项目经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线下开标的方式进行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0747-2560SCCZAB400;

2.2 项目概况: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26 年至2028 年除防冰液项目。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2 个包件,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 个或2 个包件进行报名,每个包件各1 个中标人,各包可兼投兼中。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需求。

包号 包名称 预计数量 计量单位
1 I型除防冰液 165
2 IV 型除防冰液 15

2.4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3.3 投标人须为除防冰液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承诺;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须获得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须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除防冰液制造商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和其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为能够提供全新航空器部件或标准件或原材料或民用航空化学产品的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生产系统的制造商(提供民航局批准或认可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为能够提供使用过的航空器部件并经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维修单位(提供有CCAR-145 维修许可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CAMAC)或美国航空供应商协会(ASA)认证的航材分销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为航空运营人(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 仅包 1 适用:投标产品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现行有效的《已获批准的飞机除/防冰产品清单(SAEⅠ型)》内(提供清单页面截图,注明所投标的产品),清单截图以代理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https://amos.caac.gov.cn/#/laws);或列入原民用航空产品制造人维护手册、材料清单及服务通告等文件中,且未经分装、配制、加工(提供承诺)

3.7 仅包 2 适用:投标产品须为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现行有效的《已获批准的飞机除/防冰产品清单(SAEⅡ、Ⅳ型)》内中的 SAE Ⅳ型(提供清单页面截图,注明所投标的产品),清单截图以代理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https://amos.caac.gov.cn/#/laws);或列入原民用航空产品制造人维护手册、材料清单及服务通告等文件中,且未经分装、配制、加工(提供承诺);

3.8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 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4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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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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