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票厂有限公司防火墙和链路负载维保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北京邮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北京邮票厂有限公司防火墙和链路负载维保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21-04-04F-2025-D-F-E27145)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北京邮票厂有限公司防火墙和链路负载维保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1-04-04F-2025-D-F-E27145
三、采购内容:
防火墙和链路负载维保服务。
本项目最高限价:24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 的 信 誉 和 诚 实 的 商 业 道 德 ; 在 “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四)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本项目不可分包、不可转包。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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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