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分公司 110 报警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贵阳市分公司110报警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比选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 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提供110 报警设备及零星维修服务,网络服务和设备维修服务等。服务地点:贵阳市分公司下辖金融场所。据实结算。
1.2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循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满足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规范里约定的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1.3 服务期:一年。
1.4 标包划分:无标包划分。
1.5 采购预算:41.55 万元。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1.55 万元,1、全市共65 路报警线路,其中金融网点52 路、离行式自助银行4 路、业务库(2 类库、3 类库) 9 路, 每条线路的报警服务费限价2700 元/年/路,服务费小计17.55 万元。 (权重占比40%)2、根据28 个改造网点中搭建临时网点所需报警设备等相关工作,单点费用限价3000 元,暂估临时网点建设费用预算8.4 万元。(权重占比20%
3、根据设备老化程度和近两年实际产生的修理费情况、第九轮安全评估中的整改要求,需要更换设备情况按照附件:110 联网报警系统更换设备清单限价,由甲方按需求下单,据实结算,原则上费用总预算不超 15.6 万元。(权重占比40%)。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 月至今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印
3)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 年度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告,依法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良好资信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 网 ”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 被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上应提供报名后至开标前时间段的截图,截图须体现明确的时间节点)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应提供其股东构成情况明细,如供应商为上市公司的,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单位股东构成情况进行核查,对投标单位有同一股东的,要深入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记录在评标报告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0)中标供应商须在贵州邮政开立对公户,并且通过该账户进行结算,开户流程与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提供承诺在第一次结算前完成开户)
11)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2)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贵州省分 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业(提供承诺武 印函,格式自拟)
13)特殊资格要求:贵阳市、贵安新区及三县一市110 联网报警平台服务协.地公安机关的要求。
14)须提供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
3、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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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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