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店招制作采购项目
(二次)
公开比选公告
黑龙江寰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店招制作采购项目(二次)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店招制作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HMGC-2025-036-1
三、项目概述:哈尔滨市分公司店招制作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 公司店招制作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 章《技术(服务) 规范 | 1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3.23752 万元;最高限价为12.575644 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资格审查方式、方法:资格后审。开标时,评审专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的投标人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 二 ) 潜 在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 一 ) 被 “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
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关从业经验。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三)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社保人员不低于 15 人且连续缴纳三年及以上五险。
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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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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