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线上不动产盘活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线上不动产盘活运营服务”(采购编号:CECOM-2025-BD02-1141)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线上不动产盘活运营服务二、项目编号:CECOM-2025-BD02-1141
三、采购内容:
采购2家线上不动产盘活运营服务平台,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供应商须提供不动产评估服务平台网址对应的ICP备案材料;若平台非供应商自有,须提供不动产评估服务平台网址对应的ICP备案材料及平台持有方的授权材料。
(八)供应商2024年度累计交易规模不低于100亿元,构成100亿元交易规模的案例必须包含租赁案例和处置案例,其中单个租赁案例成交金额均不低于1000万元,单个处置案例成交金额均不低于1亿元。
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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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