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2025 年 12 月-2027 年 12 月续期电话服务等业务外包项目磋商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2025年12月-2027年12月续期电话服务等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 项目编号:GN2025-07-7484)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2025年12月-2027年12月续期电话服务等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GN2025-07-7484
三、项目概述:为确保分公司续期电话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分公司新单双录问题件核实需要,现需开展2025年12月-2027年12月续期电话服务等业务外包项目采购。
四、采购内容:续期电话及邮银核实服务外包,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项目总预算67.62万元。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为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执照和相关资质、许可证明,具有工业信息化产业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经验和信誉,具有开展续期电话服务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提供承诺书及有效证件扫描件)。
(三)供应商须在外包业务发生地设有常驻办事处或承诺成交后设立常驻办事处(提供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须承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受到政府监管机构或行业组织的处罚(提供承诺书)。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六)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七)供应商须承诺:未曾在采购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中邮保险安徽分公司及中邮保险总部和其他分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提供过虚假信息,未曾在中邮保险总部及分公司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提供承诺书)。
(八)供应商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九)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以 网 站 查 询 为 准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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