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6-2030 年泰州市分公司网路运营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带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6-2030年泰州市分公司网路运营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带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6-2030年泰州市分公司网路运营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带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
WY-20251014-021
三、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2026-2030年泰州市分公司网路运营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带设备。包括邮件进出口接卸、分拣、封发、装车外包处理作业,合同期56个月。以上外包服务均由供应商自带设备,到期后设备归邮政,供应商承诺在合同期内提供一次免费的整体搬迁安装维护服务。项目总预算8833.6万元(含税,其中设备费用2131.2万元)。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按照综合折扣报价,综合折扣报价不得超过100%,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供应商所报综合折扣乘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即为各业务量区间结算单价,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 业务量区间(万袋件) | 件)(含设备) | 单价最高含税限价(元/袋单价最高含税限价(元/袋件 (不含设备) |
| 月日均业务量≤40.6 | 0. 137 | 0. 104 |
| 40.6<月日均业务量≤48 | 0.136 | 0.103 |
| 月日均业务量>48 | 0. 135 | 0.102 |
注:
1.分档模式:按照月日均业务量分档,不分常量和旺季,以区间业务量标准对当月日均业务量进行超额累进落档,各档所落月日均业务量乘以该区间价格,按天数累计结算。
2.月结算费用=(第一档月日均业务量×第一档单价+第二档月日均超额业务量×第二档单价+第三档月日均超额业务量×第三档单价)×运行天数-当月考核费用。
3.结算的设备费达到2131.2万元*中标综合折扣时,将不再向供应商结算设备费(设备费单价为0.033元/袋件*中标综合折扣)。
4.中标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计算投标人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提出投标人排名建议,中标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各1名。推荐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中标,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备选。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快递行业内部处理或集包外包服务项目案例(单个项目案例12个月内(含)累计不低于5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对应项目12个月内(含)累计达到上述金额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六)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七)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泰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九)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十)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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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