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孜、阿坝州分公司 2025 年-2027 年客户服
务业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孜、阿坝州分公司2025年-2027年客户服务业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孜、阿坝州分公司2025年-2027年客户服务业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
二、 招标编号:SCYZ-ZKJW-20251013。
三、项目概述:
1.服务内容包括:判责申诉处理;理赔监督与处理、分析;中国邮政智能客服平台和中国邮政服务质量平台的处理及督办工作;各类疑难邮件处理;各类申诉平台监督与督办(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转办、12345 市长热线等);派揽调度监控处理;平台(菜鸟、秒秒达等)监督与督办;重点项目监控跟踪通报、主动客服督导;无着系统管理与无着邮件查找工作;拼多多上门揽件;“高考录取通知书”投递与收寄档案归集;处理全州热线电话等事宜;寄递相关服务工作监控、督办,并定期接受省公司及州公司相关业务培训;揽投部工作对接、督导及开展业务二次培训;对接省公司企业微信等通报或电话通知协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并负责进行全州日通报、周分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服务范围:甘孜州分公司本部及区县分公司、阿坝州分公司本部及区县分公司。
3.预估业务量:2025 年-2027 年预测产生客服服务外包工时 194485 小时,其中,甘孜州分公司121914 小时,阿坝州分公司72571 小时。
4.服务期限:甘孜州分公司合同有效期为 24 个月,阿坝州分公司合同有效期为 21 个月,有效期内本项目结算费用达到预估采购金额,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该合同。首年服务期限届满时,若供应商年度后评估结果评定为D 级,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5.现场踏勘:为确保投标人充分了解本项目采购内容和生产环节,本项目招标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将统一安排现场踏勘,详细介绍本项目生产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接受书面提问并作集中答复。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现场核实签字为准),投标人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四、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
(1)根据州分公司和区县客户服务相关工作实际生产需要,进一步明确客户服务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具体负责判责申诉处理;理赔监督与处理、分析;中国邮政智能客服平台和中国邮政服务质量平台的处理及督办工作;各类疑难邮件处理;各类申诉平台监督与督办(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转办、12345 市长热线等);派揽调度监控处理;平台(菜鸟、秒秒达等)监督与督办;重点项目监控跟踪通报、主动客服督导;无着系统管理与无着邮件查找工作;拼多多上门揽件;“高考录取通知书”投递与收寄档案归集;处理全州热线电话等事宜;寄递相关服务工作监控、督办,并定期接受省公司及州公司相关业务培训;揽投部工作对接、督导及开展业务二次培训;对接省公司企业微信等通报或电话通知协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并负责进行全州日通报、周分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如各类专项活动的专项通报,协助处理松茸项目等临时性项目中的主动客服等客服相关工作)。
(2)外包项目地点:甘孜州分公司本部及区县分公司、阿坝州分公司本部及区县分公司。
(3)本项目确定1 个主选供应商,1 个备选供应商(若有)。
2.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预算金额657 万元;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在近3 年(2022 年7 月1 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具备1 个同类外包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累计金额达到100 万元的电商、金融、快递物流、邮政等行业的客户服务外包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要求能体现具体服务内容;框架合同的应提供订单、发票等能证明相关服务内容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6.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13.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授权及配合招标人对本项目业务人员的监理工作,将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接入招标人指定监理系统,招标人将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人员基础信息、用工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是否依法缴纳、酬劳发放情况、是否依法纳税等内容进行监理。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7.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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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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