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5 年增值税发票寄递(票 e 到家)系统开发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2024-01-015-04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25年增值税发票寄递(票e到家)系统开发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增值税发票寄递(“票e到家”)项目开发相关的业务功能,以确保其能够与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无缝对接。本次采购内容包括软件的开发、服务期内系统需求变更或二次开发及系统运维工作。开发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服务费含税最高限价30万元。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25年增值税发票寄递(票e到家)系统开发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25年增值税发票寄递(票e到家)系统开发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技术、服务及专业人员的能力,提供盖章承诺函;
3.须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 1 个已完成或已实施的且合同金额为 30 万元及以上的税务系统开发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期内对应有效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 盖 公 章 , 以 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全 国 增 值 税 发 票 查 验 平 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网站发票查验结果截屏加盖公章);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 2022 年度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4和2025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代理公司的查询结果为准);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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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