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除雪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除雪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除雪项目
2、招标编号:ZKGS-ZB-20250274
3、招标内容:雪季即将到来,为保障冬运生产的顺利进行及院区车辆的安全通行,需委托社会除雪公司为我中心除运雪。沈阳邮区中心冬季除雪面积共5.1 万平方米,其中苏家屯院区(机场路 1010 号)除雪区域面积约 4.8 万平方米,航空邮件处理中心(机场路91-1 号),除雪面积约为0.3 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 15.535 万元,费用由沈阳邮区中心及辽宁省集散中心分别承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5、服务期限:5 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7.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
8.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9.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等内容;
10.按照最高限价不高于预算的原则,本次最高限价如下:
| 序号 | 费用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单 价(元) | 合计(万元.含 税) |
| 1 | 除雪费 | 153000 | 平方米 | 0.95 | 14.535 |
| 2 | 运费 | 50 | 车 | 200 | 1. 00 |
| 合计 | 15.535 | ||||
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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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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