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衡智能物流转运中心项目(沧州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布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衡智能物流转运中心项目(沧州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布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栋生产主楼、一栋生产辅助楼、门卫、汽车坡道、连廊等,预计建筑面积为3.23 万㎡。建设地点:沧州高新区向海路以北,新安大道以西。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划分1 个标段。
工期:28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沧衡智能物流转运中心项目(沧州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布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住房、管理人员办公及住宿用房、餐厅等临时板房,及板房前后地面道路平整等。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中标人数量:中标1 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3)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建安B 本)。
3.1.2 信誉要求:(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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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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