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 2026 年家电运输物流
外包服务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2026年家电运输物流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CDWA26Z00201-3)以公开公开询比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询比。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2026年家电运输物流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CDWA26Z00201-3
三、项目概述:
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绵阳始发至全国的公路运输服务,包含提货及后续的装卸、拣配(组货)等配套增值服务。
2.服务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本项目结算费用达到预估采购金额,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该合同。
3.预估业务量
2026年预计产生运输量为46250立方米。
4.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预算费用290万元,由绵阳市分公司承担。采购人不承诺具体采购金额,实际支付根据采购人业务量据实结算。
5.外包模式
邮政企业负责整体运营管理、客户对接、财务核算、考核、主动客服、信息系统对接等关键环节。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承运车辆和外包驾驶人员完成运输服务任务,并提供在绵阳市涪城区范围内不少于1000㎡库房(库房标准为丙二类以上),完成绵阳市境内(含区县)工厂的提货及后续的装卸、拣配(组货)等配套增值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具有经批准可以开展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购买 100 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
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所使用车辆投保单车货物险。
6.供应商须具有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运输服务外包类项目业绩合同(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周期、运输线路等主要内容,同时需提供发票复印件等有限结算证明)。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9.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10.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四川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15.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授权及配合招标人对本项目业务人员的监理工作,将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接入招标人指定监理系统,招标人将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人员基础信息、用工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是否依法缴纳、酬劳发放情况、是否依法纳税等内容进行监理。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公开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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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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