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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馆 兹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拟就“中国2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场内无人化盘驳应用研发项目”(项目编号:04-14-04E-2025-D-F-E36786)以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场内无人化盘驳应用研发项目
二、项目编号:04-14-04E-2025-D-F-E36786三、项目概述:采购场内无人化盘驳应用研究的技术服务和场内无人化盘驳系统,采购预算64万元。
四、采购内容:
| 场内无人化盘驳应用研发项目 | ||||
| 序号 | 费用类别 | 费用 (元) | 备注 | |
| 1 | 场内无人化 盘驳应用研 究的技术服 务 | 技术协作 费 | 160000 | |
| 2 | 场内无人化 盘驳系统 | 专用软硬 件费(名称、 数量、单价) | 480000 | 2台背驮式AGV及相关配套设备 |
| 总计(含税) | 640000 | |||
注:(1)本项目不分包。
(2)本项目最高限价64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 的 信 誉 和 诚 实 的 商 业 道 德 。 被 “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供应商承诺参与本项目时未与他人围标串标,如存在围标串标,自愿接受取消安徽邮政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等所有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招标人审核)。
(七)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八)供应商须承诺对客户信息等各项数据严格保密,确保数据安全管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信息泄露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供应商具备与邮政新一代寄递业务信息平台接口的能力(须承诺)。
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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