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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人力资源智慧运营平台二期项目】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人力资源智慧运营平台二期项目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人力资源智慧运营平台二期项目下的货物进行直接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请供应商按照“表1”对应关系制作响应文件。

包号 分包名称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谈 判开始日期 递交文件/谈判地点
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分公司人资 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 2026年1月4日 应平台 目信购与供

表1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人力资源智慧运营平台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HCZB-SJZ-2025-330

项目概述:采购人力资源智慧运营平台(二期)开发服务,项目以人力共享、人业协同、人力透视、人力管控四大中心为核心,同步搭建员工手机APP工作台,涵盖岗位管理、合同管理、薪酬管理、干部管理等关键领域,工期1年。最高限价:536万元

2.标段划分:1个标段,本项目中标1家供应商。

注:(1)供应商须以“标段”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并参与本项目包的谈判。

本项目/标段限价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本项目属于信息系统的后续应用开发、在用软件的升级服务,属于连续性开发或升级需求,且供应商不可替代,为保证系统、业务的延续性与一致性,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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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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