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市区办公家具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
公告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市区办公家具供应商采购项目”下的相关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市区办公家具供应商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JSXZCG20251110
三、招标内容:
3.1、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满足市区各单位零星办公家具需求,种类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柜等(不含网点改造的办公家具),供货模式为框架加订单形式。
3.2、项目预算为46 万(含税)。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年,合同期内如招标方订单要货累计满46 万元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3.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报价表。
3.4、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三)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四)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六)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八)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九)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以招标人现场查验为准)
(十)投标人应为拟投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同一包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厂制造商的授权;原厂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个标的投标或者授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相关授权书原件,如为原厂投标提供原厂投标说明书,格式自拟)
(十一)投标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获得有效期内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
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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