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传输分拣生产设备维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传输分拣生产设备维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传输分拣生产设备维修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ZXYZB-2025-374
三、项目概述:鹤壁市分公司传输分拣设备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1 | 鹤壁市分公司传输分拣设备维修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综合费率,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2)服务期限:3 年;
(3)质保期:从单次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12 个月;
(4)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5)服务对象:邮件传输设备、分拣设备及其配套机械部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 个标段;
(7)中标人数量:1 家中标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投标人须具有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设备维修保养或安装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首页、数量页、金额页、盖章页)及发票);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无行贿犯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 180 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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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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