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 2025 年大宗邮件收寄辅助处理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2025年大宗邮件收寄辅助处理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2025年大宗邮件收寄辅助处理外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Z-ZB-2025第(856)号
2、项目概述:采购贵港4个单位(桂平、平南、城区分公司、城区寄递部)的大宗邮件收寄辅助处理外包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项目据实结算,总预算287.86万元。
3、招标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1 | 中国邮政集团 有限公司贵港 市分公司 2025年大宗 邮件收寄辅助 处理外包采购 项目 | 1项 | 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大宗邮件 收寄辅助处理外包服务,外包业务范围:桂平、平南、 城区分公司(贵港郊区)、城区寄递部(贵港市区)大 宗邮件收寄辅助处理外包服务(上门揽收和装卸特快、 电商标快、快递包裹邮件)。外包服务期限12个月。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的公司。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项目实施地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包括其控股、管理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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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