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560SCCZAB405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仓储业务外包服务。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995.34万元/年。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合同有效期为3年。本项目投标人报价如高于单年最高限价(总价和单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惩戒措施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站截图,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6)投标人须具有 3 年及以上仓储业务外包服务经验,并提供至少 3 个仓储业
务外包服务的业绩案例作为证明材料(至少1 个业绩案例的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
截止日期前满3 年)。(7)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9)投标人须满足技术(服务)规范书全部条款要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11)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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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