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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便携式AI手持B超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便携式 AI 手持 B 超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便携式AI手持B超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便携式AI手持B超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ZYZB-2025-W-0648

三、项目概述:

1.采购范围:为满足金融客户对于通过手持B超检测反应自身健康风险类产品的需求,拟租赁便携式AI手持B超设备数量161台。2.标段划分:1个标段。3.服务地点:河北省内12个地市,由需求方按需选择服务地点。4.服务期限:1年

四、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租赁便携式AI手持B超设备用于网点丰富客户增值服务,单价限价为26500元/台/年,全省租赁161台设备。最高限价426.65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五)投标产品的厂家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仅代理商提供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硬件)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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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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