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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 2025 年-2027 年车辆维修服

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2025 年-2027 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CDWA25Z09004-3-2)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CDWA25Z09004-3-2

三、项目概述: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1.服务地点:攀枝花市行政区划内。

2.维护服务车辆情况:各型车辆共95辆,品牌为东风、江铃、金杯、福田、金旅、江淮、帕萨特、长安等。

上述车辆数量会根据调拨、更新、报废、新增等情况有所变化。

3.服务项目: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以上车辆均存在一、二级维护保养、小修、大修、救援等车辆维修服务的需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5.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总预算20万元,费用由攀枝花市分公司承担,付款按实际维修量据实结算。

(二)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2包。供应商可多投多中。服务地点:攀枝花市行政区划内。

包2:盐边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1.服务范围:攀枝花盐边县分公司邮政车辆维修服务。采购人车辆集中地点为盐边县桐子林镇东城街126号。

2.共有邮政车辆 9 辆,其中长安车车型1辆,皮卡车型2辆,东风日产车1辆,金杯车型3辆,五菱车型2辆。上述车辆数量会根据调拨、更新、报废、新增等情况有所变化。

3.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以上车辆均存在日常维护保养、小修、救援等车辆维修服务的需求。

4.预估采购金额:9万元。

包3:米易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1.服务范围:攀枝花米易县分公司邮政车辆维修服务。采购人车辆集中地点为米易县攀莲镇南街80号。

2.共有邮政车辆11辆,其中长安车型2辆、皮卡车型1辆、帕萨特车型 1辆,日产越野车型1辆,金杯车型6辆。上述车辆数量会根据调拨、更新、报废、新增等情况有所变化。

3.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以上车辆均存在日常维护保养、小修、救援等车辆维修服务的需求。

4.预估采购金额:11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包 2-包 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包 2-包 3 供应商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汽车维修及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包 2-包 3 供应商提供的维修服务场地与采购人车辆集中地点的导航距离不超过 10 公里(需提供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的驾车导航行驶距离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八)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三)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十四)本项目投标期间,供应商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未处于被责令
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十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十七)供应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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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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