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分公司劳务派遣公司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 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采司购黑项河目(市二分次公)司服(务以进下行简国称内“公招开标招人标”)。委现托邀,请就合黑格河的市投分标公人司前劳来务投派标遣。公本司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 黑河市分公司劳务派遣公司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ZKGS-25269
三、招标内容:黑河市分公司及所属县(市)分公司,采购内容拟对劳务派遣公司服务进行采购,以满足黑河市分公司及所辖县(市)分公司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实施劳务派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包 号 | 包组名称 | 管理费最高限价 | 管理费最高限价 (按折扣率报价) | 采购供应 商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合同 期限 |
| 1 | 黑河市分公司劳务 派遣公司采购项目 (二次) | 50元/人/月 | 95% | 1 | 23.88 | 2年 |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四、最高限价(折扣):95%,折扣须为整数值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二)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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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