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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福清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福清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GXCZ-C-25480031 )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福清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二、项目编号:GXCZ-C-25480031三、项目概述:福清分公司物业服务,主要包括保洁、绿化养护、传达室/门卫室值守等服务。范围包含福清分公司本部大楼大院及 31 个分支机构对外营业场所等,服务面积约33550 平方米。

四、采购内容:

合同包1:福清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可能产生的费用进行报价,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人员福利、服装费、加班费、人员保险(医社保及商业保险)、管理费、保险、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

(2)本项目最高限价如下,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预算”仅为预估金额,仅供供应商参考,不作为成交后合同金额的保证。

类型 最高限价 (含税) 数量 两年含税采购预 算
物业服务(保洁、门卫、 绿化养护服务) 1.1元/月/m² 33550m2 91.58万元

(3)福清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
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或无违约行为,未发生法律纠纷的
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
人参加响应的可不提供);4)供应商须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全省物业及食堂服务供
应商入围(资格预审)采购项目合同包3 的供应商。(提供入围通知书);5)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6)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
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
缓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
(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
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8)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响应文件
格式);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
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10 ) 供 应 商 应 提 供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点 前 在 “ 信 用 中 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对列入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
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
绝;(采购人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谈判小组进行复核。若

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2)提供承诺与声明。1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谈判响应:邮政领导人
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
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
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提供书面声明)。1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
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谈判响应。(须提供书面声明)16)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响应。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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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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