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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分公司邮政大厦电梯加装工程项目(第二次)公开询比公告

张家界市分公司邮政大厦电梯加装工程项目(第二次)公开询比公告

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张家界市分公司邮政大厦电梯加装工程项目(第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分公司邮政大厦电梯加装工程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ZHLX-CG2025-036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张家界市分公司邮政大厦电梯加装工程项目(第二次)

四、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张家界市分公司邮政大厦一至三层电梯井改造和所需电梯及安装,为交钥匙模式,工期 60 天。工程主要内容包含电梯井改造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电梯井改造含拆除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等(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电梯设备含:运输、税金、保险、仓储、安装、调试、试运行、通过验收并取得合格证,质保期二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拆除与改造工程:根据设计图纸,对指定区域的既有结构进行拆除,并完成新电梯井道(包含井道结构、围护结构)的土建施工、装饰装修及相关的电气、消防等安装工程(具体见后附工程量清单)。

(2)设备供货:提供全新的、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垂直乘客电梯设备(包括电梯运行监测装置)。

(3)安装与调试:完成电梯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4)验收取证:负责办理施工许可、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监督检验等全部报建报验手续,组织联合竣工验收,并最终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其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5)培训与移交:向招标方提供完整的操作、维护培训,并移交全部工程、设备资料。

(6)质量保证:提供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 个月的免费质量保修期。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其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五年。

(二)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1 包,中标1 家供应商。本项目采购控制价313394.79 元。

说明: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费用包括设计费、生产费、安装费(电梯井道施工)、调试费、检验检测费、校验费、材料费、安全措施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仓储费、税金、赶工费、质量保修、技术培训费、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三)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期60天。提供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的免费质量保修期。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应网页截图)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采购项目年度后评估中评为D 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7.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9.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且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电梯制造商上述资质及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同时须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并同步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证书均须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承担过的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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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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