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采购编号:HNHK-2025GC020)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福 1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同意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第二次)
2.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邮件处理中心。
3.施工工期:20 天(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
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2000 年第80 号要求进行保修。
6.采购内容:处理中心新加钢结构活动板房,原有水泥地面刷专用地坪漆,办公室区域天花板吊顶以及整体区域水电改造等,维修改造面积约5200㎡,采购预算577010.42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选取1 家成交供应商。
注:
1)本项目控制价为577010.42 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控制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本次采购的建设项目相关费用由永州市邮政分公司成本列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资质:
根据省分公司企发部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均需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书)。5.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书)。6.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8.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需提供网页截图。9.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1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四、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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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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