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衡阳市分公司全市非
集采业务单册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湖南华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的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6-2027年衡阳市分公司全市非集采业务单册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衡阳市分公司全市非集采业务单册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HXZX-2026-0122
三、采购内容:
本次为衡阳市分公司155 个品目非集采业务单册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99.75 万元/年,采购预算总价为二年199.5 万元。本项目设置1 个包,选取1家供应商,采购结果有效期二年。
注:(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按照综合折扣报价,综合折扣不高于100%,若高于 100%,其响应将被否决。(2)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五、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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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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