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智能牌证柜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智能牌证柜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智能牌证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RHP-C052600030219-1
三、项目概述:
为积极响应张家口市便民惠民的服务政策,顺应智能化、便利化等建设要求,拟在张家口市闫家屯车辆服务站试点采购智能牌证柜,基本功能包括车牌认证、身份核验、自动化存储、安全保护等。
四、采购内容:
智能牌证柜包括主柜1台、副柜8组及配套软件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8 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
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七)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样品的要求:
无须提供样品。
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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