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数据库商函制作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数据库商函制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CZ-A1-26220002。
三、项目概述:根据邮政业务部提交的数据库商函制作采购项目需求,市分公司启动采购工作,采购供应商数、合同期限及续签:本次采购1家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有效期为1年,合同期满经过考核打分超过90分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本项目共1包。资金已落实,费用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承担。交货期限:自采购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之日起20日内,乙方应将货物准确、安全运送至交货地点。
四、采购内容:数据库商函信封及内件制作,预计20000枚以内约有5个客户(含20000枚),总数约100000枚;20000枚以上客户约10个客户,总数约1300000枚;共计约140万枚。其中6号中、西式账单信封(开窗)+内件20000以内0.38元/套,20000以上0.35元/套,预计493000元整/年。
分档预算表
| 内容 | 分档 | 估(家) | 客户数预预估数量(万单价(元/ 枚) | 枚) | 预算(万元) |
| 6 号中、西式账单信封2万枚以内/单 (开窗)+内件 | 个客户 | 5 | 10 | 0.38 | 3.8 |
| 6 号中、西式账单信封2万枚以上/单 (开窗)+内件 | 个客户 | 10 | 130 | 0.35 | 45.5 |
| 合计 | 49.3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各型号的最高单价,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3)(标的名称)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 13%)、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测试要求:所有供应商在参与投标之前需提供所投标的产品进行测试,测试要求:样品(中、西式信封)能通过我方打印封装设备(机型:必能宝封装打印机)打印封装,样品测试通过方可参与投标。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投标人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八)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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