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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邮区中心2025年业务标识标牌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邮区中心2025年业务标识标牌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邮区中心2025年业务标识标牌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邮区中心2025年业务标识标牌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GDGZYQ-2025-0029

三、招标内容: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业务标识标牌类物资。(二)项目预算:80万元/两年(含税),采购期2年,具体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规范书。(三)本次预算40万元/年(含税)设置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四)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证明),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1 个2022 年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年度合同/单项合同金额20 万及以上同类项目(业务标识标牌类)业绩。

注:(每项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须能体现标的物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同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为框架合同无法提供金额信息的,可提供对应合同的足额发票要求信息的相应发票,如无法提供发票的,可提供供货订单及对应的银行付款记录或由合同方盖章确认证明,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不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纳入评分。

(三)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四)发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提供一张2025 年3 月1 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五)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 有 良 好 的 信 誉 和 诚 实 的 商 业 道 德 ; 在 “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六)利害关系回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七)特殊关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联合体、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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